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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考核“杠杆”撬起群众“幸福指数”

发布日期:2020-11-23 浏览次数:2590 来源: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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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考核“杠杆”撬起群众“幸福指数”

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组织部 柯尊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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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群众满意,是检验发展质量的“试金石”,也是政绩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近日,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《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》,提出“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”,并强调要“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、体现群众评价”。

  作为选人用人的“指挥棒”,科学开展政绩考核,实际是倡导正确的政绩观。现实中,一些地方政绩考核体系相对封闭,群众参与度不高;有的领导干部只“唯上”,“不怕群众不满意,就怕上级不知道”;有的把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写在材料里、喊在口号中,却在落实上“交白卷”,导致的结果就是个别领导干部不计成本地造“面子”,大搞“政绩工程”“形象工程”,出现了一些群众不满意、不认可、不接受的“政绩”,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发展质量。这就需要将群众评价纳入到政绩考核的指标中来,不断校正领导干部政绩观,校准各级部门工作方向,切实通过考核“杠杆”撬起群众“幸福指数”。

  健全考核体系,畅通群众参与路径。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、体现群众评价,关键是让考核体系更加科学、合理,让群众真正能方便、有效地参与到政绩考核中来。一个重要方面,是“坐实”群众评价指标,突出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在政绩考核中的核心地位,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实际,将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、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情况,纳入政绩考核重要内容,量化分析群众感受指标,切实赋予群众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权利,让群众“走进”考核体系。

  要清晰看到,相比于传统考核GDP等客观指标,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带有很大的主观性,于是就有了“不看数字,就很难衡量干部实绩”等认识。同时,实践中的群众评价制度,很多局限于政务服务、扶贫成果、民生改善等百姓能够切身感受到发展变化的领域,群众评价指标相对容易实行;而在政府施策过程中,还涉及很多专业强、见效慢、群众难以立即有切身感受的领域,要引入群众评价制度,还存在一定的“壁垒”。

  打破这一“壁垒”,一个重要手段是改进考核方法。把政绩考核涉及的评价方式、内容向社会公开,提升民意调查、公众评议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,通过“要素赋分”“群众打分”,把“软指标”上升为“硬杠杠”,彻底改变那些对群众参与持恐惧、排斥甚至不屑心态等做法,推动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确保群众在政绩考核中“说了算”。

  另一个重要手段,是推动群众感受“数字化”。当前,各地积极探索的“接诉即办”机制、“好差评”制度等做法,都是很好的借鉴。在“接诉即办”中,着眼强化市民服务热线的接诉、办理和反馈,将政务热线的响应率、办理率和满意率等“三率”,作为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,以群众“诉求量”,反映各级部门办理道路交通、物业管理、生活垃圾分类等群众身边“关键小事”的实效,并通过书记“月度点评”、官方“打分排名”等渠道,公开反馈工作情况,推动“接诉即办”向“未诉先办”“不诉自办”转变,倒逼领导干部真心实意为民办事,提升执政本领和治理能力。在“好差评”制度中,着重凸显民众对服务的真实感受,准予群众就办事各个场景和环节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、提出意见建议,使群众评价可以全流程溯源、精准化对接,通过群众评价“参数”,为政务服务找准短板、诊断问题、改进绩效提供支撑。这些改革,都是量化群众感受的有益探索,推动了政绩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与高质量发展的同频共振。

  当然,强调群众感受,并不是忽视GDP增长率,必须处理好“老好人”型干部和“李云龙”型干部之间的关系、干部“潜绩”与“显绩”之间的关系、群众眼前短期利益和地区发展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等,不能让“怕得罪人”“遇事甩锅”的干部“轻易过考”,也不能让“打桩式”“黄牛型”的干部“够不到线”,切实让政绩考核“考”出干部担当作为,“考”出高质量发展,“考”出群众“幸福指数”。

发布人:左岸的咖咖发布时间:2020-11-23 14:19收藏阅读人次:292